高桥镇小学花山路校区第10周升旗仪式顺利举行 11月5日早晨,我校在操场上举行了本周的升旗仪式。主持本周升旗仪式的是四(1)中队的钱霈文,担任本周升旗手的是三(2)中队的仇雪儿和三(3)中队的胡蕴仪。 

仇雪儿同学说: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是也吞噬了无数人的生命。在全国安全消防日来临之际,她建议同学们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不玩火,不把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工具带进校园;2、不破坏消防设施、电路设施。3、离开教室的时候要把电源关掉,以免发生短路造成火灾。4、要多学习些火灾消防知识,学会简单的自护自救。 
接着是胡蕴仪同学进行了国旗下讲话,她说:对于小学生来说,了解一些消防知识,从自身做起,减少和预防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给我们带来的危害,是非常重要的。1、一定要树立起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2、不能玩火,否则会引起火灾或者会伤害自己。3、监督和提醒家中吸烟的长辈,一定要将烟蒂熄灭后才能丢弃在垃圾桶内。4、学习火灾发生后的自救方法。 
随后,周建人老师作为本周教师代表进行了国旗下讲话。周老师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宝贵的,只有珍爱生命,我们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满。“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因此,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日。多年来,我们从电视上、报纸上,目睹过无数次的火灾抢险,多半是人们的疏忽大意造成的。因此,我们应在脑海中警钟长鸣,提高防火减灾的意识和技能。 今天,我们还利用早操时间进行了第九届健身节队列比赛的颁奖仪式,曹佩德校长为我们颁发了奖状。 
曹校长为我们宣读获奖名单 
曹校长为获奖班级代表颁发奖状 
老师们,同学们,“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深秋初冬的季节,正是风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季节。我们要牢牢记取火灾的教训,注意提高防火意识,使“防火减灾,人人有责”的口号成为实际行动,确保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