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推荐2009-2010学年度上海市少先队
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的通知
各教育署、中小学:
根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沪团委联[2004]1号)和《关于评选2009学年度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推荐2009-2010学年度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的通知》(沪少工委[2010]2号)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实际情况,浦东新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于今年“六一”期间联合评选表彰2009学年度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并推荐明年“六一”评选表彰的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
一、 评选表彰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 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
三、 评选表彰的名额和要求:
1、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万分之六,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一。
2、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3、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4、要注意各年级比例和男女比例。市、区、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中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5、初三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引入淘汰机制,即由各校按在校初三学生人数的千分之六的比例推荐区先进学生候选人,经过测试和复查,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全区初三学生数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淘汰筛选,通过测试和复查的同学才能获得区级先进学生称号。
四、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语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县局、市增光添彩,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小公民道德建设”、“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文明迎接世博”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团、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团龄。
(二)优秀团、队干部: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团、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三)优秀队集体: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讷讷感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五、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是一项深入细致的教育过程。学校应联合团队德育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评选表彰工作。
2、先进的评选应体现培养目标和教育思想,各中小学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的目标管理和主题教育活动之中,由校长负责、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少先队大队部具体实施。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关系、走后门等违纪现象,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上报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一经查实,坚决退回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校长的责任,同时取消该校当年度评选推荐资格。
3、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再张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4、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过程成为宣传发扬先进,激励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力争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5、少先队优秀个人评选要充分考虑候选人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市级社会化考章(英语口语章和电脑章)不作为市级个人评优的必备条件。
六、评选表彰时间:
3月18日 召开全区辅导员例会,部署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
3月19日-3月26日 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开展年度评选工作,
优秀名单经校内白榜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教署
3月27日—3月28日 各教育署审核、统计、汇总本署评优材料,并及时报区少工委办公室
3月29日—4月2日 区少工委汇总基层推荐名单,筹备应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候选人测试工作
4月3日 组织初中应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候选人测试
4月4日—4月10日 对本年度申报市级优秀个人、集体名单经
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少工委办公室
6月1日前后 召开各级表彰大会,对各级各类优秀个人、
集体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
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
少先队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18 日
评优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说明
为确保此次评优材料的统一性和准确性,特对上报的评优材料作如下要求:
1、根据档案工作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登记表、汇总表等),纸张一律使用16开,左边距2.5CM,表格正反面印制。
2、表格种类及数量
主要事迹全部以第三人称撰写:
“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
“优秀集体登记表”一式三份,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理由不少于500字。
3、大队部名称要填写完整、准确,必须与所盖学校公章保持一致;表格上的学校意见请盖学校行政章。注意不能复印必须红章。
4、中队要填写具体中队名称,如“五(3)阳光绿洲中队”;小队也要填写具体名称,如“五(3)阳光绿洲男子汉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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