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 聘任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09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教人〔2021〕3号) 、《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聘任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根据有关规定,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实行聘 任审核。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空缺、符合岗位 聘任条件的前提下,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全校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二、聘任学科 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数学、外语、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艺术、科学教育、德育、少先队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健康教育、教育科研等共 22 门学科。 三、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组建教师职务聘任机构的若干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聘任组织。 (一)2025年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 组长:徐兰 姚慧 组员:马佩华 沈锷 瞿神尧 陆蓓丹 沈洁 秦云霞 陈思雨 (二)2025年教师职务聘任评审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顾德明 组员:顾依仁 张旭晖 徐之彧 张旭虹 四、岗位情况 1.本单位已聘一级教师52人,高级教师10人,初级教师67人。 2.经学校聘委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中级职称可聘任额度(一级教师)33个。 五、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近 3 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根据所在单位类型或任教学段,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职务培训。完成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师德修养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违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具有比较扎实的所教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 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为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1.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 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须提交一至二篇教科研成果(含教育技术工作总结等),其中一篇须在鉴定有效期内。 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学区、教育集团或各教育指导中心及以上范围交流、出版或获奖。 2.对于任二级教师以来,曾获区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 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在市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或在区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规定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教学资源且符合要求的申报者,论文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3.从教累计满20年,其中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 15年,现仍在班主任岗位,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的, 申报中级职称,论文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五)工作业绩 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六)学历学位 应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任职资历 1.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 2.从其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转到中小学教师岗位满 1 年,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报中级聘任审核。 3.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 4.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中援藏援疆援青教师、符合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乡村学校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申报时普通话水平可放宽至二级乙等;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班主任工作经历 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必须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具备硕士学位,担任正班主任满2年;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担任正班主任满 4 年。 符合以下条件可折算相应正班主任年限: 1.两年副班主任可以折算为 1 年正班主任年限。 2.每学年带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或运动队次数不少于 30次,课时数不少于60学时,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3.内设机构领导及以上干部、工会主席、人事干部、团队干部、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职年限可折算相应学年的正班主任年限。 (九)支教教师政策 1.任现职以来,经区级以上党政部门组织援派,且援派期为 1 年以上的教师,或符合内地西藏班新疆班任教经历要求的,可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支教文件享受政策。 2.到外省市对口地区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累计满3年者,可申报聘任一级教师职务。 3.援藏援疆援青以及援滇(涉藏地区)(或到外省市其他对口地区 援派期为 1.5 年以上的)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在支教期间及支教结束的当年可提出连续申报。 (十)乡村教师政策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5 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镇学 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2 年的教师,教科研成果鉴定可不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应有在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十一)破格聘任 具备以下条件,且在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破格推 荐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 1.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一等奖者,经聘委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 2年。 2.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获得教学评比市级 二等奖、三等奖或区级一等奖者,经聘委会考评名列前茅,任职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 1 年。 (十二)其他政策 1.下述对象,同等条件下适当倾斜: (1)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5 年且现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或从城 镇学校交流、支教到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 2 年的教师。南汇新城学校 教师参照执行。 (2)教育集团内流动教师。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4)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 2.对援藏援疆援青以及援滇(涉藏地区)、援“三区三州”的教师,聘任审核时予以重点倾斜,到外省市其他对口地区支教教师适当倾斜。 3.向长期在中学和小学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的班主任倾斜。对符合聘任条件第四条关于班主任要求的教师,申报德育学科,聘任审核时予以重点倾斜。 4.聘任审核未获通过的教师,一般次年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区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本人申请,且经单位推荐、区教育局审核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可连续申报。 六、评价内容与分值 1.师德表现满意度20分 由至少三分之二在编在岗教职工评价打分,满意度在80%及以上为20分,61%-79%为15分,满意度少于60%不计分 2.工作业绩满意度20分 由至少三分之二在编在岗教职工评价打分,满意度在80%及以上为20分,61%-79%为15分,满意度少于60%不计分 3.教育教学水平20分 由专家、骨干进行随堂听课进行打分(取平均分) 优良20分、合格10分、不合格0分 4.教育教学研究水平20分 根据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鉴定结果进行打分 优秀A 20分、良好B 15分、达标C 10分 5.专业知识水平测试20分 根据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测试结果进行打分 优秀A 20分、良好B 15分、达标C 1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申报人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期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申报人提交至浦东新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鉴定的教科研成果为“不达标”者; 3.申报人参加浦东新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不达标”者。 七、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校审核 1.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在2025年9月19日~2025年 9月22日向学校聘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 学校聘委会审核申报材料,形成《2025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聘任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学校教师聘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报材料应在花山三楼会议室公示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核,鉴定测试 1.区教育职改中心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的教师参加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测试结果当年有效。 3.申报教师申报的教科研成果已由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送专业部门查重,并组织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三)综合评价,聘任审核 1. 学校聘委会根据拟聘岗位要求,综合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教职工、专家、骨干对师德表现、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专业知识水平测试五项评价内容的打分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推荐人员名单。五项评价内容总分为100分,少于60分者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2.学校聘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数二分之一方可同意推荐。 3.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 4.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浦东新区教育职改中心。 5.学校上报《2025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报告》《2025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综合评价汇总表》。 6.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依据聘任条件、学校综合评价情况以及聘任程序,投票表决,产生聘任审核结果。 (四)名单公示,学校聘任 1.经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由教育局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任手续。 3.聘任工作完成后,学校整理归档个人申报材料及评审相关材料,并妥善留存备查。 八、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2025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经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本聘任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高桥镇小学。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此聘任办法于2025年9 月19日~2025年9月25日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九、具体安排 序号 | 项目过程 | 负责部门 | 完成情况及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成立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和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小组,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 | 校长室 | 9月17日 | | 2 | 制定《2025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 聘委会 | 9月18日 | | 3 | 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 党支部 | 9月 19 日 | 人事干部列席 | 4 | 学校校园网公示《2025年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 | 党群办(人事) | 9月 19日~9月 25日 | | 5 | 申报人员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 党群办(人事) | 9月19日~9月22 日 | | 6 | 完成《2025年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聘任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申报材料于花山校区会议室公示5个工作日。 | 党群办(人事) | 9月22日~9月26日公示 | | 7 | 上报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级职称聘任办法》、公示材料证明件。 | 党群办(人事) | 9月26日 | | 8 | 申报人参加区级笔试工作。 | 党群办(人事) | 11月中上旬 | | 9 | 通过笔试的申报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考评工作,由专家、骨干进行听课考评。 | 党群办(人事) 课程部主任 | 11月底 | | 10 | 1.全校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业绩满意度测评。 2.聘委会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定。 | 党群办(人事) | 12月上旬 | 参加人员:聘委会及纪律监督小组 | 11 | 经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审议后,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中级职务聘任审核委员会。 | 党支部 | 12月上旬 | | 12 | 上交所有中级职务聘任的纸质材料到新区聘任委员进行最后审核。 | 党群办(人事) | 12月中旬 | | 13 | 新区职改办公示最后的聘任结果。 | 教育局 | 12月底 | |
附件: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
本评审办法公示日期:2025年9月19日至9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陆蓓丹老师,电话:58618191。
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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