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陆蓓丹   发布日期:2026-06-09   浏览次数:269

2026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教师初级职称

聘任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浦教人〔2025〕6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高桥镇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根据有关规定,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实行聘任备案。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空缺、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前提下,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聘任对象

1. 2025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入编(共2批)且符合初级聘任备案条件的人员。

2.符合三级教师晋升二级教师的人员。

3.转岗对象,即原在其他专技岗位、普通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满1年且符合初级聘任备案条件的人员。

4.2025年之前招聘入编、因特殊原因暂未聘任,拟今年聘任初级职称且符合初级聘任备案条件的的人员。

5.2025年及之前招聘的公办学校在岗、且符合初级聘任备案条件的储备教师。

聘任学科

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数学、物理、化学、外语、 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技术教育、计算机、幼教、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艺术、科学教育、德育、少先队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含校外实践教育)、健康教育、教育科研等共 22 门学科。

聘任条件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2.根据所在单位类型或任教学段,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3.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职务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学前教育上岗培训结业证书。

(二)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实行违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单位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制订。

除必须达到上述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二级教师

1)较熟练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五、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组建教师职务聘任机构的若干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校聘任监督组织。

(一)2026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

组长:徐兰  姚慧

组员:马佩华   沈锷   瞿神尧   陆蓓丹   沈洁  秦云霞   陈思雨  

聘委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等工作的具体办法。

2.依据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向全体教师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3. 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4.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各方面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出具评价意见。

5.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岗位情况、应聘人员情况以及评价结果,提出本校教师职务拟聘人员名单。

(二)2026教师职务聘任评审纪律监督小组

组长:顾德明

组员:顾依仁  张旭晖  徐之彧  张旭虹

纪律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评聘工作公正、公平。

2.监督小组组长须全程列席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

3.负责处理、核查学校申报人员或其他人员关于学校教师职务评聘的投诉、举报。发现评聘过程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并向区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反映情况。                                                     

聘任程序

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 1 次。

(一)制订办法,公布岗位

学校聘委会制订本校教师初级职称聘任办法,公布本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学校考核

1.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聘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聘委会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在聘委会指定场所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聘委会对申报人员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考核,提出聘任意见,报送区教育局职改部门备案。

(三)区级备案,办理聘任

1.区教育局职改部门对学校提供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2.聘委会根据备案结果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1.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浦教人〔2025〕6号)

2.关于组建教师职务聘任机构的若干规定

 

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2026年6月9日


附件1附件1《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浦教人〔2025〕6 号).pdf
附件2附件2《关于组建教师职务聘任机构的若干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