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瞿神尧  2012-09-03  2572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组长领导下,校安全保卫干部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记录存档。定期召开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为每2个月一次)研究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保重点区域及人员的动态,考核存档。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放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保卫事故,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发生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性质及责任。做好有关保密工作,对需要保密的科研项目及图纸资料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及时受理并完成国家公安机关,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管理暂订办法》。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