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小学安全责任书2
沈涛  2014-12-09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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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地贯彻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活动,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讨论,制定教师安全责任书,并予以签定,落实责任到人: 

甲方:学校法人代表 曹佩德       安全员 沈涛

乙方:在职教职工:

1、    明确高度的安全责任性,把积极有效地保护学生的安全作为班级、学校的的重要工作来对待,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    做一个有心人,时刻注意学校安全隐患,并告知有关部门予以整治,消灭隐患。

3、    认真做好护导工作,及时到岗,按时下岗。护导期间严密注意学生的活动场所,遏制一些具有伤害性的不良游戏。

4、    学校外出活动或举办大型活动,应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加强监督防范。

5、    如出现安全事故,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应承担的责任,事故严重的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高桥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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