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规划
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学校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和学校灾害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创建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
1、切实加强综治、安全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各处室、班级,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教育工作重点内容。
2、实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学校校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教师具体抓,做到综治,安全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
3、主要领导和分管教师要把综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亲自制订计划,抓好检查落实。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切实抓好维护稳定综治措施,制度的落实,确保一方平安。
4、建立和落实各级各类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各种安全事故应严格按预案程序实施操作。
二、健全综治目标责任
1、认真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层层组织签定任务明确,切合实际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2、对综治工作不落实,治安问题严重的处室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处室及该主要责任人和分管教师的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1、要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单位内部。
2、本单位,本校师生不发生因矛盾激化而转为刑事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打架斗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
四、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
1、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健康心理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
2、加大综治宣传力度,强化学生的道德和法制观念,做好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自觉抵制邪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五、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伤害、防治灾害事故。
1、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学校,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做到全年无发生特大案件,事故学生犯罪率不超过全员总数的万分之一。
2、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
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的使用制度。
3、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伙房、储气间、库房、实验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健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
4、严禁组织学生到树林区域烧烤、野炊和参加扑救火活动。
5、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主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建设,落实特别管护区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
6、继续抓好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防止师生受到伤害。根据应急预案组织、依靠、协同社会、公安等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绝对确保学校师生平安。
7、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并推动下岗职工从事接送小学生上学放学工作,小学低年级学生往返学校原则上要由家长接送,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8、特别要加强对电脑室、仪器室、财务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单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主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六、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建设。
1、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提高师生的防病、防食物的思想意识。
2、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保证学生集体饮食安全,加强学校食堂及学生午餐、营养配餐、的各项卫生管理。
3、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落实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责任。
1、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安全综治校外辅导员,定期上门宣传,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2、切实落实学校周围200米内的特别管护措施,严格控制在校门口的摆摊设点,控制学生进入营业性质的“三厅两室一吧”。
3、认真推行依法治教,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规范招生和收费工作。全面推行特殊生教育管理制度。
八、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师生乘坐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设立交通警示牌。
2、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
3、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对无规范运输单位而需租用个私营运车船时,学校应事前报车船管理部门请对此类车船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九、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
1、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2、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
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社发局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属于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
十、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
1、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得让小学生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2、体育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3、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
4、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湖泊、江河、池塘、等水域游泳。
5、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块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块或场所活动。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十一、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
1、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主,都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要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学校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二、学校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并且与人事任免、奖惩结合起来,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
学校要根据规划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每学期进行二次自查,并向上级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