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公办中小学校后勤服务工作评定表
餐饮 | 物业 保安 | |||||||||
供餐单位:师惠商业配售中心 | 物业公司:金瀚物业 保安公司:宏盾保安 | |||||||||
项目 | 优 | 良 | 中 | 差 | 项目 | 优 | 良 | 中 | 差 | |
饭菜口味、冷暖 | √ |
|
|
| 保安服务 | √ |
|
|
| |
饭菜数量 | √ |
|
|
| 物业管理 | √ |
|
|
| |
安全卫生 | √ |
|
|
| 绿化养护单项 |
| √ |
|
| |
服务态度 | √ |
|
|
| 维修保养单项 |
| √ |
|
| |
我校对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的评定意见为: 满意 | 我校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评定意见为: 满意 | |||||||||
是否与原供餐单位续约 |
是 √ 否 □
| 是否与原保安公司续约 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续约 是否与绿化、维修单项续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 |||||||
填表人: 沈涛 联系电话(手机):13611609612
备注:1、各校须在充分听取学生、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学校对供餐单位和保安、物业从业单位的评定意见。
2、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系统学生用餐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发生终止合同的行为,将直接淘汰。
3、学校必须选择经浦东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供餐单位为学校提供服务。
4、学校必须选择经浦东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保安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为学校提供物业服务;学校必须选择经浦东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司为学校提供保洁、绿化养护、日常维修等单项服务。
5、各校将表格填写完毕后,于2014年6月20日前送交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后勤科。
6、此表必须盖章后送交或邮寄至浦东新区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后勤科。
7、你校是否已安装油水分离器 是 √ 否 □
8、幼儿园的油水分离器安装不做强行规定。
地址:柳埠路166号113室后勤科(邮编:200129) 联系电话:58505187
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浦东教育安全事务管理中心后勤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