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小学关于评选市级“金爱心教师”活动方案
顾德明  2016-03-22  471
高桥镇小学关于评选市级“金爱心教师”活动方案

   “金爱心”教师评选活动在市、局领导的支持下,已连续开展12届。获得了领导、社会的广泛认可。获得者列入教师档案。

   为了进一步弘扬“金爱心教师”的精神,学校决定在教师中开展“我是一名光荣的教师,我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事迹评选、宣传活动。

一、口号:洒向学生都是爱

二、评选方式: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相结合

三、推荐阶段划分:

(一)个人自荐阶段:317日——410

自荐阶段要求:

1、撰写个人事迹内容:

(1)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实现潜在的可能性;

(2)关心学生疾苦,摆脱生活、心里、生理困境;

(3)带领学生关心社会,帮助疾苦,学会付出爱的能力;

(4)为人师表有突出表现,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尊重和爱戴;

(5)不计报酬、名利、时间,有突出贡献。

2、  事迹撰写要求:

1)以故事情节为主要书写方法,着重细节叙述;

2)真人真事,注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感人的深度和数量;

3)避免空洞、大话、评语式、报告式、总结式材料。

3、材料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

4、材料上交时间:2016410日前

(二)学校推荐阶段:410日——420

1、综合个人自荐材料,审核材料,修改材料,最终选出1-2名教师作为候选人上报市“爱的教育研究会”。

2、材料截至时间:420日前

四、个人材料请在截至日前内网传顾德明。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校长室

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