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上海市第12届“金爱心学生”和“金爱心集体”评选中:
我校 五(9)班 奚佳怡 同学 荣获2017第12届“金爱心学生”提名奖。
我校 五(11)班 原 [四(11)班 ] 荣获2017第12届“金爱心集体”称号。
向获此殊荣的班级和同学表示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