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09]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经区人保局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按“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编制内的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本市和区文件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人事工作制度,规范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聘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调动教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拟聘用岗位与结构比例
(一)拟聘用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
1、拟聘“双肩挑”人员情况
序号 | 管理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专技岗位名称 | 专技等级 (填写高、中、初级) | 备注 |
1 | 校长兼书记 | 七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
2 | 副校长 | 八级职员 | 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 副高七级及以上 | |
3 | 校长助理 | 八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
4 | 综合管理处主任 | 九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
5 | 综合管理副处主任 | 十级职员 | 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 副高七级及以上 | |
6 | 综合管理副处主任 | 十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
7 | 综合管理副处主任 | 十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
8 | 综合管理副处主任 | 十级职员 |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 | 中级十级及以上 |
核定 编制数 | 94 | 实有 人数 | 79 | 拟聘用人数(含内退人员) | 76 | 待岗和其他未聘人数 | 3 | ||||||||||||||||||||||||||
管理 人员 | 等级 | 5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
现有人数 | 1 | 2 | 2 | 4 | 9 | ||||||||||||||||||||||||||||
拟聘用数 | 1 | 2 | 2 | 4 | 9 | ||||||||||||||||||||||||||||
其中领导岗位数 | 1 | 2 | 2 | 4 | 9 | ||||||||||||||||||||||||||||
其中“双肩挑”人数 | 1 | 2 | 1 | 4 | 8 | ||||||||||||||||||||||||||||
专业技术人员 | 类别 | 等级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未定级 | 合计 | ||||||||||||||||||||||||||
教师 | 5 | 6 | 7 | 小计 | 8 | 9 | 10 | 小计 | 11 | 12 | 13 | 小计 | |||||||||||||||||||||
现有人数 | 3 | 39 | 25 | 3 | 70 | ||||||||||||||||||||||||||||
拟聘用数 | 1 | 2 | 3 | 11 | 16 | 12 | 39 | 12 | 13 | 3 | 70 | ||||||||||||||||||||||
拟聘用结构比例(%) | 33% | 67% | 100% | 28% | 41% | 31% | 100% | 48% | 52% | — | |||||||||||||||||||||||
高中初比例(%) | 4% | 56% | 40% | — | |||||||||||||||||||||||||||||
其他 | 现有人数 | 1 | 2 | 3 | 3 | ||||||||||||||||||||||||||||
拟聘用数 | |||||||||||||||||||||||||||||||||
拟聘用结构比例 | — | — | — | — | |||||||||||||||||||||||||||||
高中初比例(%) | — | ||||||||||||||||||||||||||||||||
小计 | 数量 | — | — | ||||||||||||||||||||||||||||||
工勤技能人员 | 等级 | 3 | 4 | 5 | 普通工 | 合计 | 一至三级比例 | ||||||||||||||||||||||||||
现有人数 | 2 | 2 | 1 | 5 | |||||||||||||||||||||||||||||
拟聘用数 | |||||||||||||||||||||||||||||||||
2、拟聘用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
(二)情况说明
1、因按学校的办学规模现在33个班级,核定编制数94人。
在编实有人数79人(其中3人没有纳入拟聘岗位)。本校属缺编单位,所以编制与拟聘岗位总量不一致。
2、拟聘管理岗位与岗位设置方案中管理岗位一致。
3、因为拟聘专技人数少于岗位设置方案中的专技人数,实际副高3人,设置方案有12人缺9人,实际中级39人设置方案有50人缺11人。实际初级25人(另有3人见习期)设置方案有27人。
4、教辅有3人。助会(两年内退休) 、会计员、卫生室医士共3人没有设置岗位。对学校现有的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保健、财务会计等)为适应学校今后的长远发展趋势,不再专门设岗,对已在岗的现有人员按“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采取逐步调整。
5、工勤有5人己于2004年6月内退,也将在五年内退休。
四、岗位任职条件
从思想品德、承担义务、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确定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从思想品德、承担义务、年度考核、师德修养、任职年限等方面确定专技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
五、首次岗位聘用办法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各类人员的座谈会,听取了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最后确定了首次岗位聘用办法。以岗位任职年限为主要任职条件(包括“双肩挑”人员)。任职年限相同,则看教育工作年限,和班主任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者,需个人提出申请,经考评领导小组核准通过。(见附件2)
六、岗位聘用实施程序
1、建立岗位聘用组织机构
(1)成立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曹佩德任组长,马林妹、邵骏、顾德明、骆海妹、沈凌红为组员。工作小组由马林妹副校长任组长,徐伟群、万晓春、沈锷、马佩华、姚洁、周建人为组员,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2)成立岗位聘用监督领导小组,由校长助理顾德明任组长,党支部和工会为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3)成立岗位聘用争议小组,由工会主席邵骏任组长,工会为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岗位聘用工作的争议,做好维稳工作。
2、公布岗位
通过校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实名登录)公布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各等级数量,任职条件。
3、个人申请
教职工根据各类岗位的等级数和任职条件,向聘用小组提出申请聘用高一级岗位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任职条件材料。
4、资格审核
聘用小组根据各等级岗位的数量,初审申请人员的任职条件,初审通过后递交聘用领导小组核准,然后通过校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示拟晋升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的人员名单和材料。
5、考核评议
根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组织教师实施考核和评议。
6、讨论决定
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在考核和评议的基础上决定拟聘用名单。
7、公示拟聘用决定
通过校务公示栏或校园网公示拟聘用决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争议的处理
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处理聘用中的争议。
9、确定聘用名单
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以审核通过的形式确定聘用名单。
10、 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或签订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七、实施步骤
分五个时间段组织实施聘用:
1、成立首次聘用组织机构(领导小组、聘用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聘用争议小组)。
2、公布各类、各等级岗位数和任责条件。
3、个人书面提出申请和提供任职条件材料。
4、聘用小组资格审核,并组织考核或评议或竞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聘用小组讨论确定聘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八、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应高度重视,设立了“监督检查和严肃纪律”组和“信访和维稳工作组”,监督检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协助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认真收集和处理教职工意见,做好维稳工作。
本《实施办法》已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解释权属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1、《高桥镇小学岗位任职条件》
2、《高桥镇小学首次岗位聘用办法》
高桥镇小学(盖章)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