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教学德育渗透制度
马佩华  2014-12-10  24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利用约占学生在校时间的80%的课堂教学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理想情操等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挖掘各科教学内容的德育因素,使之渗透在各科教学的过程之中,并收到良好的德育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端正德育思想

要求和评价教师的教学,应自觉克服不正确观念仅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观念)的影响。

二、制定德育计划

对全体任课教师经常进行有关德育工作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使每位任课教师真正认识到自己应负的“教书育人”的德育责任;要求教师在教学计划中必须列入结合教学进行德育的具体计划;课程部、学生部、教研组在审核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时,必须检查其中的德育具体计划(体现在教案中)

 三、 探讨交流德育经验

学校领导、教研组在日常听课、教学检查、教学观摩等活动中,必须检查、观摩任课教师结合教学有机地进行德育的情况,并给予单独评价;组织研讨各科中进行德育的内容和方法,并形成系统和规范;组织交流和推广各科中进行德育的好经验;表彰、奖励在德育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任课教师,进行正确导向。

四、合理安排德育

把各科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与有关课外活动中的德育结合起来。

五、加强师德教育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使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以至日常非教学的言行都能成为学生的表率,能为人师表,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气。

高桥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