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位教师:现网上全文转发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望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
2012年9月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思想,遵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的精神,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沪教委德〔2005〕2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沪教卫党〔2009〕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每一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保证。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幸福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需求,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民族的未来和城市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努力实现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转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促进区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适应社会转型的迫切要求。多年来,我区广大教师忠于职守,辛勤耕耘,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但是,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新时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面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新形势与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优质师资的广泛需求,浦东新区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教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师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教师教书育人的理念、方法与手段亟需更新,业务能力亟待增强。伴随浦东改革的不断推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3、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立足中国国情、上海市情和浦东实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全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全面强化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做充满爱心、品格优秀、业务精良、道德高尚、行为示范的教育工作者。加强职业理想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增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能力,以平等态度对待学生,以高尚情操熏陶学生,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做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自觉担负起培育人才的神圣职责。完善师德规范,健全激励机制,师德监督机制,严格考核管理,不断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道德高尚、素质精良、德才兼备、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5、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积极倡导教师廉洁奉公,爱岗敬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6、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成为践行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的楷模,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7、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师职业认同感、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8、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真正树立起用“爱和责任”教书育人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9、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须积极革新观念、创新制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师德师风教育要做到日常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促使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措施
10、全面推进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提升计划。教育局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发展的全过程,纳入教师职务培训和专项培训管理体系。加强培训课程建设,开发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学科德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学科教师师德与育德能力建设,探索形成学科德育的实施标准。探索建立覆盖所有学科的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培养一批能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带头人。
11、严格师德师风评价考核。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党风廉政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要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聘用、教师职务聘任和晋升的重要考核内容,细化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12、强化师德师风奖惩机制。加强对师德高尚的教师以及师德建设工作成绩出色的单位的宣传表彰,进一步加大对师德高尚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教师的表彰力度,定期评选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支教教师等,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充分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大依法处理的力度,对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要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责令改正;对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教师,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处分,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对校风师风不正、师德建设不力的学校,要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究领导责任。
13、构建师德师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网络,通过问卷、座谈、学生评议、家长反映、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各教育署要做好相关的指导服务的工作,及时了解、把握区域内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情况,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前。
14、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注重教师的身心健康,加强教师心理疏导,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教师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快乐愉悦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对学生的亲和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五、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保障机制
15、组织保障。教育局、教育署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分工协作,教育署具体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义务督查员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校(园)长、书记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总支)、工会、共青团等党群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16、制度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要抓紧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学校要因地制宜,制订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要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17、环境保障。教育局、教育署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心爱护教师,为教师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大力挖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教育局、教育署和学校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和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和监督意见,逐步健全教师、家长、学生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教师师德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