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2013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校(园)长副职聘任办法》,特制定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校级副职聘任工作,要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干部工作相关规定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选优配强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校级副职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高桥镇小学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2013年10月中旬) 1、制订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校级副职核准的职数和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2013年浦东新区高桥镇小学校级副职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委审核。 (二)宣传动员(2013年10月中旬) 1、召开校级副职聘任工作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和动员。 2、成立校级副职聘任领导小组。 2、网上公布岗位职数(2人)、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另附)。 (三)聘任过程(2013年11月)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民主推荐人员不少于学校教职工的90%,个别谈话推荐不少于20人。 2、提名: 校级副职拟聘人选经校务扩大会议和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 3、民主考察: (1)对校级副职拟聘人选,学校党组织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党组织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民主考察包括民主测评与个别访谈。民主测评人员不少于学校教职工的90%,个别访谈不少于20人。 4、报批 (1)召开学校党政会议讨论决定拟聘副职人选,并在校内公示7天。 (2)学校填写《校级副职聘任审批表》、《校级副职基本情况表》,并附考察材料,上报教育署党委。 (四)聘任(2013年12月上中旬) 经教育署党委批准后,学校进行副职聘任。副职的聘期止2018年7月31日。 高桥镇小学 201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