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桥镇小学“市园丁奖”、“新区园丁奖” “镇(校)园丁奖”评选实施方案 | |
根据市《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17]第03号)文件精神及2017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会议布置要求,及新区教育局、第一教育署布置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推荐工作实际,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 评选奖项与额度 上海市园丁奖 : 1名 (获得者必须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 浦东新区园丁奖 : 1名 镇(校)园丁名额依据高桥镇党委下发通知另定。 二 评选工作范围及条件 1.评选范围与对象 市、区两级园丁为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镇(校)园丁为本校在岗教职工。 2.评选条件 “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条件详见沪教奖基[2017]第03号。 “浦东新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条件执行。 “高桥镇园丁奖”(校)参照镇(校)评选条件执行。 三评选工作程序和安排 1、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个人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2、个人自荐、群众推荐:4月10日。各位教职工到组长处领取推荐表,以最多不超过5名推荐人进行推荐。当天下班之前必须投入放在门卫的投票箱内。 票箱负责:顾德明(花山校区)胡薇(高行校区) 3、计票:4月11日 。分校区计票。 花山校区:顾德明 范文俊 曹菊华 张旭晖 高行校区:胡薇 黄芝军 沈洁 刘佳 4、校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4月14日之前 5、校园网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4月17日-4月23日。 6、上报审核:4月24日(市、区两级园丁) (9月10日教师节前,市教委和市基金会向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区教育局和区基金会向浦东新区园丁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 四、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校务会议成员:曹佩德 顾德明 马林妹 马佩华 朱美华 五、市、区两级园丁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 2、已获同级别先进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如要参评,须有新的突出成绩,并从严把握。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如要参评,须有新的突出成绩。 3、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重点向教育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倾斜、优秀中青年教师倾斜(必须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兼顾学校行政管理成员。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单位参加下一轮评选活动的资格。在评选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此次评选市、区园丁奖的契机,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高桥镇小学党支部 2017-04-06 后附教育署相关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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