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小学首届“践行校训,立德树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方案
顾德明  2018-04-03  378

 

 

 

 

为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样,激励青年教师不断进取,努力成长为师德高尚、专业水平一流的优秀骨干教师,特举办高桥镇小学首届“践行校训,立德树人”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本校在岗教师(含非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所从事的工作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2、教学工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服从学校安排,具备立岗奉献精神;

②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带教学生或自己获得成绩;

③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态度积极,表现优秀。

3、教学科研(①②③④⑤中须满足一条):

①曾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教研论文;

②论文曾获得区级或区级以上奖;

③在赛课中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等第奖;

④参加学校认可的校级或校级以上科研课题;

⑤参与开发一门校本课程。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2、申报时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好相应的表格,并提交与自己申报表中内容相符的各项资料的复印件。

3、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4月13日(申报者自行下载附件中的表格,内网发“顾德明”)

(二)评定

1、由党支部对申报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定。

2、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四:学校评审小组:

曹佩德 顾德明 马佩华 徐伟群 姚洁

五、表彰奖励

1、学校颁发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证书。

2、优秀事迹在校园网公示。

3、在职称评审、培训推荐等方面优秀考虑

高桥镇小学

2018年4月

 

 

附件1:推荐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