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积极开展教育研究、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中精益求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对教师创造性劳动的肯定,对优秀教师的鼓励;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骨干作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二、评选人数
校骨干教师(班主任):占全校教师人数的20%左右。
三、评选条件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师德一票否决制。)
2、40周岁以下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职称为小学一级以上。
3、教学能力强,在校级以上都有过公开课,或在教学评比中获得过奖项。
4、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近两年内的论文在校级以上获奖或发表的。
5、须每学期考核为合格,续评的须在上一任履职期间学期考核中都为合格。
6、有一定的教学带教能力,近两年间有带教或结对对象。
校骨干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师德一票否决制)
2、有一定的教育效果和实绩,在近两年所带中队、小队、学生个人曾获得校或校级以上快乐中队、快乐小队、优秀队员称号。
3、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近两年的班主任考核中获得过“优”。
4、主题班会、中队会在学校及校级以上有展示或取得过评比荣誉的。
5、有一定的班主任(辅导员)带教能力,近两年间有带教或结对对象。
四、聘任时间
1、骨干教师(班主任)两年一聘。
五、待遇、职责和管理
1、待遇
⑴被聘为校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学校颁发聘书。
⑵经考核认定,校级骨干教师享受每月250元津贴,骨干班主任享受每月250元津贴。
⑶并作为署级、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后备人员。
2、职责
骨干教师
⑴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
⑵每年至少上校级以上公开课两节。
⑶教学开放,乐于帮助年级和学科组内的教师,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⑷每人参与一个校级学科科研课题,任期内有一份结题报告。
⑸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研究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献计献策。
骨干班主任(辅导员)
⑴制定一份自我发展方向计划。
⑵每年至少上校级或校级以上主题班会展示课一节。
⑶参与学校或校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任期内至少有一篇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论文发表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刊物。
⑷积极参加各类德育工作研讨和培训活动,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⑸任期内参与一次校级或校级以上班主任(辅导员)论坛或家校等其他研讨活动。
3、管理
⑴建立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辅导员)档案。
⑵由教代会、教导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校级骨干教师,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每学期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