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金爱心学生、集体”评选通知
马佩华  2017-05-24  281

一、宗旨

1995年,在市、局领导的支持下,爱的教育研究会发起并筹资开展了两年一届的上海市“金爱心学生、集体”评选活动,至今已连续十二届了。这项活动得到了市教委领导的充分肯定,也被社会认可和赞扬。

多年来,“金爱心”精神的倡导与弘扬,对学校及社会道德文明的建设,起着良好的作用。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已逐渐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在当今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道德教育的呼声中,“第12届金爱心学生、集体”的评选必将成为一股清新的正能量源。

二、口号:金爱心在行动!

三、评选范围:

    本市中、小、特、职各类学校内,具有金子般爱心的学生和班集体

四、评选条件

金爱心学生

 1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孝敬父

    母,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

 2  积极倡导公益理念,长期关注并积极参与爱心公益活

    动;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环境

    保护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表现,有感人事迹的学生。

 3  能自觉行动,并持之以恒的。

金爱心集体

 1  指以  班级 为单位的集体。

 2  该集体中,大多数成员均有实实在在的爱心行动。

 3  具有良好的学风,班风。

.  材料要求:

 1  以故事情节为主要书写方法,着重细节叙述。

 2  必须是真人真事,写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感人的

    深度。

 3  不写空话、大话,避免品德评语式、报告式、总结式材

    料。3000字左右。

六、 评选要求

民主推荐学生,自愿申报集体,填完整相关表格,内网发送给马佩华老师。截止日期:530日。

高桥镇小学学生部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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